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郭莎莎)小案件连着大民生,每一起“小案”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。连日来,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主动作为、持续发力,一体推进民生小案打防,以实实在在的行动,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持续追踪49天 追回被盗自行车
“居然去长沙帮我把车追回来了!感谢你们。”6月19日,小郑在衡龙桥派出所领回了自己被盗49天的自行车,对民警竖起大拇指表示感谢。
5月2日,小郑将未上锁的自行车停靠在衡龙桥镇一网吧侧门处,从网吧出来后发现自行车已不见踪影,遂报警。经鉴定,该自行车价值3000元。民警通过现场勘查、调取沿路监控,发现犯罪嫌疑人为有盗窃前科的谭某。由于谭某反侦查意识较强,行踪不定,民警连续追踪40余天,终于在长沙发现其临时住处。
6月19日,谭某在长沙落网,民警追回小郑的自行车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。
落在三轮车上的手机,追回来了!
6月17日,孙先生将一面印有“雷霆出击破案神速”的锦旗送到龙光桥派出所民警手中,感谢公安机关为其找回手机。
6月9日8时许,孙先生工作时,发现自己放在三轮车上的手机被盗走,迅速报警。龙光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,通过走访摸排、调取监控视频,锁定了违法人员谢某。
经工作,6月11日,谢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主动投案,还回手机,如实交代了其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。目前,谢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“采花贼”被捉!蜀黍提醒:文明赏花莫伸手
今年4月以来,衡龙桥镇某村公路沿线绿化带内栽种的月季花多次被人盗挖。衡龙桥派出所接到警情后,排查沿路监控,在村内深入走访调查,确认违法人员为彭某。
盗窃现场画面
经询问,彭某因喜爱养花,回家路上发现路边种植的月季花很漂亮,遂产生据为己有的想法,于是盗走几株月季栽种在自家院内。经批评教育,彭某对其盗窃月季花的行为后悔不已,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损失,归还月季树。
由于涉案价值较低,且双方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,6月12日,公安机关依法对彭某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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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